新邮政法实施细则全文(邮政法实施细则是什么)
近年来火爆的盲盒在产生一系列社会负面影响后,引发了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今天(14日)发布《上海市盲盒经营活动合规指引》,规范盲盒经营活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不是法外之地
盲盒经营活动,是指经营者在事先不告知商品具体型号、款式或服务内容、提供方式的情况下,以消费者随机抽取的方式销售特定范围内商品(包括服务)的经营模式,包括互联网、实体店、自动贩卖机等销售形式。
《指引》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盲盒经营者,以及向上海消费者销售盲盒商品的其他经营者。包括以盲盒为主要经营业态的主体、以促销宣传为目的零星开展盲盒经营的主体和为盲盒经营提供推广、策划、营销等服务的主体。
“盲盒虽然是近年来新出现的创新营销和消费方式,但绝对不是法外之地。”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竞争处副处长吴艳东表示,盲盒经营活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营范围一般在生活消费、文艺娱乐等领域内。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销售、流通的商品,不得以盲盒形式进行销售。
比如近期频频曝出问题的“宠物盲盒”,有不少人以为是暂无约束的新鲜事物,但其实违反了《邮政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邮政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的禁止寄递或者在邮件内夹带的物品中,就有“各种活的动物”。
《指引》明确,对销售资质、存储运输、使用条件等方面有严格要求的商品,不得以盲盒形式进行销售,如特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活体动物等。
保护未成年人
虽然《指引》并非强制性文件,但其中多项条款有上位法律法规的依据,盲盒经营者如不执行,可能有违法违规风险。
吴艳东指出,市场监管部门在调查中发现,目前市场上流通的盲盒产品普遍存在“打闷包”现象,不标示商品种类、抽盒规则、商品投放数量、隐藏款抽取概率等信息,涉嫌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尤其是知情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监管部门认为,消费者最关注的盲盒抽盒规则、投放数量、隐藏款抽取概率等都是要向消费者公示的必要信息,因此《指引》明确要求盲盒经营者公示这些信息,并保留完整的概率设定、抽取结果、发放情况记录以备查。
一些将目标瞄准幼儿和金融市场的盲盒也需要引起高度警惕。
《指引》设立了未成年人保护机制,要求盲盒经营者不得向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向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商品,应通过线上线下等不同方式确认得到监护人同意。
这符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这就意味着,盲盒经营者如不落实《指引》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将涉嫌违法。
一些打着“证券盲盒”“理财盲盒”等幌子的涉金融类营销活动,也在法律法规和《指引》的禁止范围内。《指引》要求盲盒经营者不得开展涉金融类营销,不得有介入二级市场的做市行为,不得开展天价炒作、过度营销、饥饿营销。
单盒不超200元
近期因涉及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额消费,造成食品浪费等问题,肯德基与泡泡玛特联名款盲盒套餐陷入舆论漩涡,对于这类行为,《指引》也提出了多条倡导性建议。
根据上述这款盲盒套餐的销售规则,要想集齐整套玩偶,至少需要购买6份套餐,而其中稀有隐藏款出现概率是1:72。为此,有消费者不惜一次性斥资10494元购买106份套餐。
此外,市场上有些盲盒更是别有用心,用精美又稀有甚至根本不存在的“隐藏款”来吊人胃口,诱使部分消费者失去理性,花重金反复消费。
参与制定《指引》的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郭卫红表示,《指引》因此特别增设了相关公平交易条款,建议盲盒经营者发现同一消费者在购买同一系列盲盒商品支付达到一定金额或者一定的量(次数、盒数)时,提供合理的途径使其可以获得隐藏款商品或者整套系列商品,简单来说,就是保底机制。
即使只购买了一两个盲盒,消费者也有权主张法律保护的公平交易权,《指引》明确,经营者不得以盲盒形式抬高普通商品价格。盲盒内商品实际价值应与其售卖价格基本相当,单个盲盒的售价一般不超过200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公平交易权。”郭卫红表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
泡泡玛特品牌公关经理许恋恋表示,公司将贯彻执行《指引》,目前其在全国的300多家门店内的部分盲盒产品已经在包装盒上标示了隐藏款的出现概率,并将大多数单个盲盒的售价控制在100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