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企业新型学徒制?
企业新型学徒制是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企业(含拥有技能人才的其他用人单位,下同)全面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学徒培养制度。
培养对象企业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养对象、培养对象为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职工和转岗等人员。
培养模式学徒培养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等职业教育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脱产或半脱产培训等模式共同培养学徒。
培养主体职责
1.学徒培养的主要职责由所在企业承担。
2.企业要与学徒签订培养协议,明确培训目标、培训内容与期限、质量考核标准等内容。
3.企业委托培训机构承担学徒的部分培训任务,要与培训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培训的方式、内容、期限、费用、双方责任等具体内容。
4.培训机构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后,根据企业岗位实际需求和职业(工种)分类,以“一企多班”、“一企一班”或“多企一班”的形式,对学徒进行编班入学和非全日制学籍注册,加强在校学习管理。
培养目标
1.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
2.培养期限一般为1年或2年,特殊职业(工种)需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延长到3年。
培养任务
1.以企业为主导确定具体培养任务,由企业和培训机构分别承担。
2.培养内容主要包括职业道德、质量意识、法律意识、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和职业素养,特别是工匠精神和职业素质的培育。
3.围绕培训内容和方式创新,大力推广“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模式。
4.在企业主要通过企业导师带徒方式,在培训机构主要采取理论学习和实践学习结合成一体的教学培训方式共同培养学徒。
5.学徒培训期满一年内,可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结业(毕业)考核,合格者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6.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自主对学徒进行技能评价。
企业新型学徒制政策支持
一、建立企校双师联合培养制度
企业要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担任学徒的企业导师。企业导师要着重指导学徒进行岗位技能操作训练。培训机构应为学徒安排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的指导教师。
二、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
承担学徒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要结合企业生产和学徒工作生活实际,采取弹性学制,实行学分制管理。鼓励和支持学徒利用业务时间分阶段完成学业。企业与承担学徒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要联合制定适应弹性学制和学分制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
三、健全企业对学徒培训的投入机制
学徒在学习培训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工资,且工资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按照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向培训机构支付学徒培训费用,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由政府提供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承担带徒任务的企业导师享受导师带徒津贴,津贴标准由企业确定,津贴由企业承担。
四、完善财政补贴政策
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学徒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原则上中级工不低于4000元,高级工不低于6000元。
企业在开展学徒培训前将有关材料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备案审核后列入学徒培训计划的,财政部门按规定向企业预支不超过60%的补贴资金,培训任务完成后及时向企业支付其余补贴资金。
对参加学徒培训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政策。
什么是企业新型学徒制?企业新型培养学徒制政策解读
五.低门槛取全日制文凭
现代学徒制与非现代学徒制的区别
相同点:毕业证书、学籍都是一样的,都属于全日制,两者的毕业证上均不会注明是否为“现代学徒制”学生。
不同点:普通大专学生上课时间全在学校进行,课余时间较为自由,可多参与社团活动;现代学徒制学生在校上课与普通大专没有区别,还增加更多的企业实战操练,同时还能够从企业获取较高的薪酬,掌握企业运作的实际知识。
六.关于合同和企业
自主招生中的现代学徒制专业明确规定,学生必须与学校,企业签订合同,学生即是学生,也是企业员工。必须签订合同才能录取,不签订合同不能录取。
需要在录取后签订三年的合同。合同期过后可自行决定去留。一般能提供现代学徒制岗位的企业都是比较优质的(企业需要经过教育厅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