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累犯的构成要件(特殊累犯怎么认定的)

出狱后再次犯罪,属于累犯,根据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所以处罚相对初犯会重些。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一定时间内再次触犯刑法的罪犯。

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

1、一般累犯也称普通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2、特别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被判处刑罚(对于刑罚种类没有要求),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的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之人。

减刑假释后又犯罪怎么处罚:

1)法律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实行数罪并罚。

2)如果在假释期间发现犯罪分子之前还有其他罪行没有宣判,这种情况也叫累犯,一般是直接取消假释,数罪并罚。

由上述规定可知,减刑后又犯罪的,按照犯罪分子所犯之罪处罚即可,如果是假释后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罪的,就会撤销假释,然后数罪并罚。

所以累犯是肯定会被从严处罚的,累犯受罚,不仅刑期相对较长,还不能减刑假释,要实打实地服完全部的刑期。

发布于 2022-07-05 03: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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