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提出很久了奥巴马多大,但在美国中期选举刚刚结束回答这个问题,似乎别有一番风味。
黑人出身的奥巴马当选总统,创造了美国的历史,而且连任成功,说明奥巴马总体上得到了美国人的认可。奥巴马卸任后,获得了美国人一个“好人”的称呼,这是对奥巴马的最高奖赏。
奥巴马任内政绩平平,业绩不多。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奥巴马特别追求政治遗产,比如,奥巴马访问“吃了”美国原子弹的日本广岛,受到美国国内一直批判。国际上,奥巴马也没有多大作为,而且可用“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来形容:实施重返亚太再平衡战略,导致亚洲国家关系紧张;实施北约东扩,造成乌克兰危机;爆出斯诺登事件,被俄罗斯总统普京玩弄于股掌;在韩国部署萨德,遭到韩国民众强烈抗议;干涉韩日签署慰安妇协议留下隐患,让韩日闹得不可开交……
没有比较不能鉴别。相比现任总统特朗普,奥巴马虽然是“好人”,总体上是“好好先生”,但比“疯子”特朗普强一些。如果说奥巴马当总统还勉强胜任,那么,特朗普就不是当总统的料子。奥巴马卸任时被美国人称作“好人”,特朗普下台时可能被美国人称作“坏人”甚至“罪人”。
如果硬要在奥巴马和特朗普两人中选出一个,谁当美国总统更合适,那么,我宁愿选奥巴马而不选特朗普,谁愿意与一个“疯子”打交道呢?
奥巴马当年是如何卸任总统的?
奥巴马于2017年1月20日正式卸任美国总统。美国法律规定了总统只能连续任两届。
先说说奥巴马担任总统的简历。贝拉克·侯赛因·奥巴马,美国民主党籍政治家,第44任美国总统,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非裔美国人(美国黑人)总统。1991年,奥巴马以优等生荣誉从哈佛法学院毕业,而后在著名的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长达12年(1992年-2004年)。2007年2月10日,宣布参加2008年美国总统选举。2008年11月4日当选为美国总统。2009年10月9日,获得诺贝尔委员会颁发的诺贝尔和平奖。2012年美国总统选举中,奥巴马击败共和党候选人罗姆尼,成功连任。
再说说奥巴马生平经历。奥巴马身世复杂、经历坎坷,但长大后,在芝加哥市组织慈善事业,逐渐积累名声。在哈佛大学法学院就读期间,成为《哈佛法律评论》首位黑人社长。这个位置通常被视为法律专业学生毕业后进入美国最高法院当法官秘书、进而步步高升的敲门砖,但奥巴马毕业后,却选择了芝加哥一家专门受理民权诉讼的小型律师事务所。奥巴马之后选择从政,连任3届伊利诺伊州州参议员,2004年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脱颖而出,将知名度扩大到全美。当年,他赢得国会参议员选举,成为美国历史上第5位黑人联邦参议员。“你知道,拥有一个白人母亲、一个黑人父亲,还到过印尼,这使他和他的母亲一样,容易对各种人产生认同感。”一些美国社团把奥巴马当作一种证明,融合可以超越种族。美国布鲁金斯学会的公众政策研究人员威廉·高尔斯顿说:“我认为,美国选民已经准备支持具体表现美国梦的领袖。”弗吉尼亚大学政治学教授拉里·萨瓦托认为,奥巴马公布自己身世可以吸引选民,无论存在何种争议。萨瓦托说:“美国人喜欢成功的故事。”
最后说说作为奥巴马继任的特朗普的上台。2015年6月,特朗普以共和党竞选者身份正式参加2016年美国总统选举。此前,特朗普没有担任过公共职务。特朗普结过3次婚,育有5个子女。2016年11月9日,唐纳德·特朗普已获得了276张选举人票,超过270张选举人票的获胜标准,当选美国第45任总统。美国当地时间2017年1月20日中午特朗普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宣誓就职,正式成为美国第45任总统。
补充聊聊奥巴马卸任前后发生的几件事情。
一是奥巴马作为民主党人,在2016年党内初选希拉里为总统候选人后,携其妻子米歇尔全力支持其与共和党竞选人终极PK,但仍被希拉里阵营视为不卖力。
二是在奥巴马2016年末举办的全美新闻记者联谊招待会上,奥巴马再次展现幽默风范,大谈政治经济各种弊病,自嘲自己无能改变太多。
三是奥巴马夫妇在白宫的人缘特好,自己种菜和其他工作人员外界学生等一起分享乐趣。奥巴马经常和同事的孩子等一起追逐打闹。奥巴马还和历届总统无论是哪个党派的,都有很好的私人关系。(特朗普就差远了)
四是卸任前后,奥巴马已经为自己的日后生活定调,主要靠演讲出书赚钱,完全参与家庭劳动,比如买菜。个人感觉奥巴马家开饭店一定很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