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的“一岗双责”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机关党员干部履行本职岗位应有的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对社会安定什么是一岗双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简介:“一岗”就是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也就是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
意义:“一岗双责”指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案件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
应用范围:
(1)医院党政一把手、分管副书记副院长、职能科负责人、业务科室主任及护士长是本单位抓好医德医风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与医院签订的行风建设责任书的要求,要一手抓医院(科室 )的业务管理,一手抓医德医风建设,在医德医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业务管理工作与医德医风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一起研究部署,一起督促检查,一起考核落实。
(3)严格按照医院科室职业道德建设评分方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科室及个人的奖罚直接挂钩。对工作中发现、反映出的问题列入个人及科室的医德档案,认真处理,并研究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方法。
(4)对发生的不正之风行为要认真调查,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省、州、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严肃实行责任追究。
如何在工作中落实“一岗双责”?
一、充分认识“一岗双责”的重要性顾名思义,一岗双责就是一个岗位、两种责任。对于领导干部就是既要承担业务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又要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队伍廉洁高效,通过多层次,多角度和卓有成效的协调联动,实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步发展,实现做事、管人、促廉相结合,实现提高工作水平和保持队伍清正廉洁相协调。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是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不重视反腐倡廉建设,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是政治上的失职。如果本单位成员不断出现作风方面的问题,既是领导干部自身勤政廉政,业务工作突出,也是不称职的领导。二、加强学习,提高“一岗双责”的能力一方面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提高敏锐的政治洞察力、鉴别力以及在各种诱惑和风险的免疫力、抵抗力,为一岗双责的贯彻执行提供强大的思想基础。
另一方面要定期组织本部门、本大队人员学习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和规定。三、率先垂范,发挥带头作用(一)自律。要克制私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筑牢党纪国法防线,必须保持健康正常的心态,知足长乐,牢记权利和责任是孪生兄弟,有权必有责。(二)要坚持民主集中制,要主动听取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建议,建立经常性的沟通交流机制,做到处理问题相互协商,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这样既促进的班子团结,又加强的相互监督,起到了保护自己的目的。
(三)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要从思想深处树立规章制度的权威性,严格落实规章制度,确保程序和结合的公正,二是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分工,落实好本人的责任。三是要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查找工作,按照风险点落实责任,确保本单位、本部门的风情气正。
四、开展警示教育一是要反复学习一些违法违纪案例,看到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给本单位、本部门造成巨大损失,以此警示自己。二是要多算家庭账、经济账、政治账,时刻警示自己。总之,要牢记“权利就是责任”,“权利越大责任越大”的道理,从而真正不辱使命,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
矿山企业职工一岗双责指什?
煤矿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意识,切实落实本单位、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结合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实行“一岗双责”制度(一岗双责制度:是指煤矿各级领导、各相关部门不仅要完成本职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同时承担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各煤矿行政正职(含主持工作)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直接领导者,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