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就离不开一个核心词,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犯罪”。那么到底是先有刑法?还是先有犯罪呢?我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会不假思索的回答说:“那当然是先有犯罪,再有刑法了。”其实不然,我们在看过犯罪的定义之后就会发现广义的刑法是指一切罪刑规范的总和,以及对犯罪处以何种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狭义的刑法一般只指刑法典。一般认为,刑罚是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是一种违反刑法规定,按照刑法规定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以刑法的规定为基础。而犯罪是指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并且应该受到刑罚惩罚的行为。也就是说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要想对一个危害社会的行为定罪处罚就必须以刑法为依据。假如说刑法中明确规定了该种行为是犯罪,这个时候我们才能将这种行为界定为犯罪行为,才可以让刑法来定罪处罚。反之,假如说刑法中没有规定该种行为是犯罪,那我们就不能对其定罪处罚。
由此可见,从法律角度来看应该是先有刑法,再有了犯罪,刑法规定了什么叫犯罪。建立了这样一个初印象之后,我们就来用一个题目来检测一下大家对刑法与犯罪关系的理解。有人说“违法一定是犯罪,犯罪一定会违法。”请问大家认为这种观点对吗?该观点的前半句是明显错误的,因为中国有太多的法律,违反了民法是违法,违反了行政法也叫违法。而后半句的结论则是对的,因为犯罪一定会触犯刑法。所以正确的说法应该是“违法并不一定是犯罪,犯罪却一定违法。”这是我们对刑法与犯罪之间关系的简单描述。
了解完刑法与犯罪的关系之后,我们再来看一下犯罪都有哪些特征。犯罪的三个特征分别是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其中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其实这一方面也不难理解。我们为什么要把诸如盗窃、抢劫、诈骗等一系列行为规定为犯罪并且要根据刑罚来做出对应的惩罚和制裁。究其本质还是因为这些行为严重的危害了社会,扰乱了社会的正常秩序,所以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它最本质的特征。正是因为犯罪行为严重的危害了社会,同时它又触犯了刑法,所以我们才需要去制裁和惩罚这些危害行为。以上就是我们今天要探讨的刑法与犯罪的关系问题,希望大家认真思考并且学以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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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与刑罚之间的关系讲解(犯罪与刑罚的关系是怎样的)
犯罪,就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违反刑法并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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