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双十一”
今年你们打算买什么?付定金了吗?
在你们“买买买”之前
一定要先看看这份消费提示!
定金能退吗?
关于定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是消费者主动放弃购买,商家一般不予退还。但在网购时,消费者只要支付了全款后再申请退款,就可以退定金了。然而,有网购平台会在“双十一”当天关闭申请退款通道,消费者申请退款必须要等到第二天,如果此时商品已经发货,由于物流等种种原因,整个退款流程就会变长且麻烦,因此建议消费者审慎支付定金。
此外,消费者还应该关注平台对于预售商品和现货商品可能存在不同的保价时效,在保价时间内,商家才保证自己以最低价向消费者提供商品。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消费者在网络提交订单后,合同即成立。合同成立后,消费者的义务为按时付款。若消费者在支付定金后未能支付尾款,即未能履行付款的义务,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构成违约,消费者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网购已付款,卖家不发货并把钱退还给我,这合法吗?
不合法。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网购合同成立后,经营者未发货,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消费者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经营者返还货款,并承担因其违约给消费者造成的合理损失。
快递运输途中丢失,或者被他人冒领,谁来担责?
由快递公司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零七条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
经营者向快递公司交付网购商品快递后,快递公司基于自身过错,如未妥善保管致快递丢失或者被他人冒领等,造成快递毁损、灭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是不是所有商品都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不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除了法律规定的上述四项以及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外,其他商品可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网购时的赠品有质量问题可以索赔吗?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赠品属于经营者以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状况的产品,与销售的商品一样应当具备合格的品质,经营者不得以赠送为由提供不合格或者假冒赠品。商家提供的赠品如有质量问题,消费者同样可以要求退换或者赔偿。
因退换货产生的邮费该由谁承担?
因商品质量退换货产生的运费由经营者承担。
非因商品质量问题而由消费者发起的退换货,运费一般由消费者承担。但买卖双方若有约定,从约定。如果消费购买商品时投保了运费险或者经营者赠送运费险的,由保险公司承担运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如果消费者网购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则应由经营者承担运费。
提醒
整理家中存货,避免重复购买
消费者在“剁手”之前,最好先整理一下家中的库存,尤其是食品、日用品和化妆品方面,注意查看数量和保质期,再对自身的实际需求进行评估,将所需物品列好清单,切实根据自身需求合理消费,切忌不要为了“凑单”而购买不需要的商品,避免堆放过期,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直播秒杀要冷静,优惠规则要看清
直播带货火爆,越来越多消费者开始在直播间抢购商品。“双十一”预售活动开始之时,不少直播间已经非常火热,甚至头部主播的直播间销售额已经过百亿。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直播间购物不能只出于对主播个人的喜欢和信任而盲目消费,更不要被直播间渲染的“价格低廉”“秒杀”或“数量有限”等商品短缺氛围所蒙蔽,盲目冲动消费。消费者应该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理性消费,对商品信息或者购物条款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一定要询问清楚主播或者客服。
妥善处理快递面单,保护个人信息
“双十一”期间,由于业务量剧增,发货及运输时间可能会比平时有所延长,消费者要做好延迟收货的心理准备,并注意及时跟进物流动态,发现快件接收有问题时及时跟商家或者快递公司联系协商处理,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邮政部门投诉,电话:12305,也可以登录国家邮政局申诉网站投诉,网址:https://sswz.spb.gov.cn/。
此外,消费者收到快递后应该及时处理快递面单,建议消费者进行遮盖、涂抹等处理后再行丢弃,以防个人信息的泄露。
留存消费凭证,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购物应该尽量选择信誉度高的平台和商家,并注意保存购物凭证(网购时的页面截图、聊天记录、支付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一旦发生消费纠纷,要及时联系商家或平台进行处理。
各位尾款人
都记住了吗?
你们的购物车里,都有什么好东西呀?
转自: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来源: 广州新闻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