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2日22时51分,天津港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共造成165人遇难,其中包括公安现役消防人员24人、天津港消防人员75人、公安民警11人,事故企业、周边企业员工和居民55人,还造成8人失踪,798人受伤。
此外,损坏建筑物304幢、商品汽车12428辆、集装箱7533个,截至2015年12月10日,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人民币。
事故现场
到底是什么样原因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
事情还得从8月12日这天说起,当时正是夏季最炎热的时候,天津市白天最高气温高达36摄氏度。
当天瑞海公司新到了一批重达30吨的硝化棉,这是一种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在空气中就能自燃,遇上明火或高热时还会发生爆炸反应,为了安全,在生产时工人一般都会加乙醇或是水来做润湿剂来减少它的热反应。
硝化棉
如此危险的化学品按理说应该轻拿轻放,但是当天的工人可能因为天气炎热,没过多久就开始不耐烦的暴力搬卸,导致润湿剂加快了挥发,就这样这批硝化棉加速进行热反应,最终发生了自燃引发火灾。
晚上10点52分,天津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瑞海公司火灾报警,天津港公安局消防支队立即派消防员到场开展救援工作。在得知仓库内都是堆放的易燃易爆的化学品时,消防员们倒吸一口凉气,但是还是冒着危险,冲进火场救人。
23时34分06秒,集装箱内发生第一次爆炸,相当于15吨TNT,现场火光冲天,在强烈爆炸声后,高数十米的灰白色蘑菇云瞬间腾起。
事故现场
让消防员们更没有想到的是,瑞海公司管理人员为了逃避追责,居然隐瞒了仓库中还违规存放的800吨硝酸铵,这是一种爆炸力远比硝化棉危害程度高得多化学物品,可毫不知情的消防员们还在不断的往火场内靠近。
硝酸铵
已经有人意识到了不对劲,接着对讲机里传来了一声嘶吼:“情况不对,快撤退,大家快撤出去”,话还没讲完,23时34分37秒,第二次爆炸再一次来袭,这次大爆炸威力十分巨大,相当于430吨TNT,这可是一枚洲际导弹的威力啊。
事故现场
它所发出的爆炸声,距离天津港十余公里的地方都能感受到震感,方圆几十里的房屋玻璃都被震碎,而爆炸中心的位置更是直接炸出了一个接近百米的大坑,整个火场周围一片狼藉,现场犹如世界末日一般。
爆炸留下的百米大坑
可即便是这样,在场的消防人员谁也没有退缩,面对猛烈的火势所有人都选择往外逃命的时候,消防员们却毅然地选择了逆行,提着消防装备往火场深处走去。
两次爆炸过后,消防队员伤亡惨重,没有一个消防员身上是完好的,更让人心痛的是,最接近爆炸中心的第五大队,25人出警,却无一人生还。
牺牲的烈士
更让人泪目的是,他们的遗体被大火吞噬得面目全非,只有两人的尸体残骸被找到,其他人都被高温瞬间气化了。
火势实在太大,消防员经过一轮又一轮的扑火行动,火苗并没有任何的减弱之势,反而更加的旺盛,蔓延的速度非常快。
天津市消防局先后派出了143辆消防车,1000多名消防员,经过消防官兵的不懈努力,这场大火终于在8月14日下午才完全扑灭。
经过调查,这场事故的发生并不是天灾,而是人祸。由于瑞海公司对硝化棉的存放不合理,导致其自燃发生火灾,又因为隐瞒仓库里面存放的硝酸铵,造成了更大的爆炸,最终白白牺牲了几十名消防官兵,这批队员基本都是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最小的也不过刚满19岁,可是在遇到危险时他们却勇敢地向前冲,成为了最美逆行者。
2016年11月7日—9日,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8·12天津港爆炸事故进行开庭审理,对瑞海公司的24名直接责任人员和25名相关职务犯罪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
瑞海公司董事长于学伟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副董事长董社轩、总经理只峰等5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到15年有期徒刑不等,其他7名直接责任人员分别被判处10年到3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一审宣判现场
可就算这样也难解心头之恨,那么多名消防战士再也无法回家。
如今距离天津港爆炸已经过去七年了,当年导致这次火灾的瑞海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然而水火无情,每一个公民都应该自觉遵守安全法律法规,不能为了自身利益去做危害他人生命的事情,逝者已矣,希望活着的人能早日走出伤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