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一个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我国长期以来都非常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非常关注如何预防和矫治,如何将青少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中之重,这关系到祖国的事业是否后继有人,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关系到民族兴衰的大事。
未成年人是指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这一阶段被犯罪心理学家们称为“危险年龄”段。未成年人由于生理、心理原因,认知能力较差,人格不健全等主观因素与社会环境不良的客观原因的综合作用,造成了近几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的严峻形势,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全球瞩目的社会问题。笔者通过多方的数据调查,发现未成年人犯罪是我国的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所以,剖析未成年人犯罪成因,探讨解决办法迫在眉睫。
一、从外因上来说,家庭原因占主导因素。
有研究数据表明,犯罪的未成年人中,家庭结构不完整的占41%,家庭结构完整但父母无暇顾及孩子成长的占49%,而正常家庭结构的未成年人仅占10%。这表明,未成年人犯罪与他们的家庭结构是否完整存在着很大的因果关系。
目前,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婚姻观念的转变,我国的离婚率在逐年上升,单亲家庭的孩子越来越多。有心理学家表明:想要维持和谐稳定的亲子关系,关键是心理健康。单亲家庭中,对孩子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首先,孩子们的心理上会产生被双亲中一方所抛弃的担忧;其次,监护人由于心情或者工作的原因无暇顾及孩子,造成亲子关系冷淡;再次,家庭结构的变化所带来的种种问题,需要孩子自我消化、应对,他们的心理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
近年来,农村的年轻父母们都外出打工,只剩下年迈的老人和年幼的孩子在家,孩子们没有父母在身边爱护、教育,导致他们心理上孤独、生理上缺乏影响、情感上放任自我、行动上不受管束。最终,他们有的交友不慎,为哥们义气而参与斗殴,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有的为了上网玩游戏,就去盗窃或抢劫。如此种种,他们没有或者少有约束,很难抵挡住当下社会物欲横流的种种诱惑。有资料显示,由于家庭中缺少父母正确管束而导致孩子走上犯罪道路的占青少年犯罪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其次,家庭教育不良,学校教育不善,德育工作不力也是青少年犯罪外因的一部分。
二、从内因上来说,青少年自身原因造成。
由于青少年自身的心理和生理因素,容易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其生理、心理发展不平衡,心理发展滞后于生理发展。在心理上他们处于半幼稚半成熟状态、可塑性强;在生理上他们的身体飞速发展、精力充沛、易受暗示。这个时期的青少年自主、自立意识加强,遇事有自己独立的看法,爱自己解决问题,不愿受约束,成熟感越来越突出,在心理上希望社会、家长把自己当作成人看待,给自己更多的自由空间和自主权,但在经济、生活上却还要依附家长和社会。
青少年道德观不健全。大多数犯罪青少年有着颠倒的道德观和人生观。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大部分青少年都能奋发有为、与时俱进,自觉增强自身素质,成为社会主义祖国的积极的开拓者和建设者。但是商品经济中的不良因素,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思潮的滋生也使一部分青少年迷失了方向,形成了错误的人生价值观。他们错误地认为,人生的价值在于向社会索取。只有一切为了自己才是最实惠的,甚至以此作为犯罪的正当理由,错误地把犯罪当成了发财致富的正当途径和门路。
青少年法制观念淡薄。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化,学生的法制观念虽然有所增强,但还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对法律教育不感兴趣,只重视学习成绩,关心是否能考上大学,即便搞了法制教育也是表面应付,被动接受。所以这些学生的法律意识还急待提高。大量事实说明:大多数违法犯罪青少年由于身心发展的不均衡性加之法制观念淡薄,易受外界不良信息的诱惑和影响,易走上违法甚至犯罪的道路。
总之,对于未成年人的犯罪,重点不在于惩罚,而在于预防和挽救,而掌握导致其犯罪的真正根源,对症下药进行引导,将其犯罪的可能性降到最低,并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特点,发现其心理偏差之所在,做好预防和挽救工作才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