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下午,一男孩骑电动摩托车车搭载一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儿童在韦林街道上行驶,被正在执勤的大荔交警官池中队民警发现,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你这样违法骑行上路是非常危险的!”经询问,两名男孩年仅11岁,当时与同伴骑车取快递。民警联系其监护人到场,指出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的危险性,要求其履行好对孩子的监管责任,同时加强正确的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培养孩子养成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家长承诺:以后一定严加看管小孩,不让小孩骑电动车。自己也会做到骑乘电动车戴好安全头盔。交警提醒:暑假即将来临,请各位家长看管好小孩,未满十六周岁绝不能骑行电动车。乘坐电动车戴好安全头盔,确保小朋友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暑期生活。(通讯员:韩丽娜 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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