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持续保持教师有偿补课治理高压态势,营造良好教育行风,3月27日,潍坊市教育局召开全市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部署会议,全面启动专项治理行动。
治理范围
全市中小学在职教师(包括教研员、民办学校在职教师)
治理重点
(一)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下同)组织和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在职中小学教师推荐、诱导、逼迫学生及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课上不讲课后培训机构或补习班讲;
(五)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七)校外培训机构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各级教研员参与有偿补课。
严肃惩戒问责
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相应处分。
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取消参加各级各类评优资格,所在学校在各级文明校园评选中实行一票否决,已获得文明校园的取消文明校园称号。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优秀教师等荣誉获得者参与有偿补课的,撤销其称号及待遇,并予以通报。参与有偿补课受到处分的教师,暂缓教师资格注册,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党员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党纪处分,再做出行政处理。
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按规定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市教育局将加大督查力度,开展经常性明察暗访,对不良风气坚决做到露头就打。可关注“潍坊教师”公众号后,进行“随手拍”举报,用“短视频、图片 文字说明”的形式给市教育局提供线索,欢迎社会各界共同参与。
潍坊市中小学在职教师
有偿补课投诉电话、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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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许小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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