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书记是正部级干部。省委书记是中国共产党省级委员会的一号人物的称谓,是省级单位的第一领导人,从中共十二大(1982年)起使用该称谓。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新疆6个省级行政区的党委书记一般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为国家级副职外,其他省级行政区的党委书记均为省部级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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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书记一般为正部级,也有副国级。省委书记是中国共产党省级行政区委员会的一号人物的称谓,是省级行政区的第一领导人,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新疆6个省级行政区的党委书记一般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为副国级外,其他省级行政区的党委书记均为省部级正职。
省委书记,从中共十二大起(1982年),中国共产党的一个省的委员会的一号人物的称谓,省的第一领导人,完全的说法是中国共产党某某省委员会书记。如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书记。
省委书记比省长大。
省委书记需要主持整个省委的工作,也是这个省的党组织的省内最高级别的负责人。而省长一般是同时兼有省委副书记的职位,算是一个省的行政部门中的最高级别的负责人。
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省长是通过人大选出来的,人大有罢免他的权力,而且在党组织方面,还是要接受这个省的党组织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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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省委书记主持省委的全面工作,省长会兼任省委副书记,为省委的二把手,分管政府工作,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省委书记,省长级别一样都为正部级高干,分别为党政的一把手。
省委书记是省委员会的一号人物,同时也是省的一把手,比如说辽宁省常务委员会书记,省长是省政府的一号人物,属于省里的二把手,省长也会被任命为省委副书记,但是省委书记和省长都属于正部级官员,同属国家第三级别的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