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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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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500元买双鞋,不到半个月开胶,怎么办?可以维权!“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半岛全媒体记者通过联系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梳理以往案例,发出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感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及时维权。
胶州市民王女士在2021年9月下旬,在胶州某鞋店花费500元左右购买了一双鞋,9月30日发现鞋子开胶,王女士随即进行了投诉。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接到该投诉后,与消费者及商家分别进行了联系,经过调查发现,王女士所反映的问题属实,经过调解后,双方达成了和解,王女士对结果也很满意。
“根据《国家鞋类三包规定》第七条‘鞋类商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出现本办法第六条所列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选择退货、更换或者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和第八条‘ 鞋类商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出现本办法第六条所列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选择更换或者修理。更换时,经营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无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其它产品的,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予以退货,不得收取折旧费。”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这一规定,王女士的鞋子在15日内,可进行换新。在此也提醒消费者:购买鞋子后注意“三包”规定的期限,合理穿着,保留凭证。发生消费纠纷后可以拨打本报热线83982811反映情况或者拨打12345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