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中千万大奖被彩票店冒领,法院宣判:返还全部奖金

这是一场持续将近5年的诉讼拉锯战。

西安市民姚先生通过微信转款给彩票店老板买彩票,没想到彩票店老板发来的彩票,居然中了1001万大奖。随后彩票店老板声称中奖彩票发错了,各方因一张1001万元的中奖体育彩票归属起了争执。最后,竟然是彩票店老板的表哥去领了奖。

今年3月15日,这张千万中奖彩票奖金归属权,终于有了一审判决:领奖的彩票店老板表哥,被判归还全部奖金并支付利息给购彩者姚先生。

有涉事方依据经验告诉上游新闻记者,一审判决,绝非此事的终点。

事发:网购彩票中千万大奖

据上游新闻此前刊发《西安男子网购彩票中1001万元大奖 投注站老板:发错了,不是你的》报道显示,陕西西安市民姚先生当年43岁,在西安市鄠邑区打工,月入3000元左右,长期有购买彩票的习惯,并常在王某夫妇经营的彩票站购买彩票。

涉案彩票。受访者供图

王某夫妇经营的彩票代销站位于西安市鄠邑区。法院调查显示,2019年7月17日下午1时,有案外人在王某处购买了自选彩票,选中号码为涉案彩票号码(体彩大乐透19082期,票号110610-177960-065449-965002-739658),该张彩票共5注,价值10元。出票时,王某未按照案外人要求追加倍投。于是,这张彩票被案外人弃置于彩票站内。而重新追加倍投的彩票,被该案外人当场带走。此后,该案外人中奖1800万元。

有法院调查显示,当日下午5时25分,姚先生向王某发送20元微信红包,并注明“机选大乐透 10”,寓意要购买彩票。此后,王某通过微信向姚先生发送了一张照片,内有两张彩票,其中一张为涉案中奖彩票。

后经法院调查显示,王某向姚先生发送照片时,遮盖了中奖彩票的出票时间。日后,这也成为双方争议焦点之一。

当晚,体彩超级大乐透第19082期开奖。这张彩票中奖,奖金为1001万元。得知中奖当晚,姚先生向王某索要彩票,但遭拒。

王某称,中奖彩票是他人购买,自己操作失误,才误将他人购买的彩票拍照发送给了姚先生。姚先生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当时王某称,中奖那人包揽了两项大奖,分别是1800万和1001万。

因彩票归属问题,当晚双方产生争议。

蹊跷:领奖者是彩票店主的表哥

次日,在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鄠邑区管理员的协调下,双方签订一份《和解协议》。该《和解协议》内容为:“本人王X因销售过程中出现失误,将他人彩票拍照给姚X,现双方自愿达成一致,王X为自己的失误给姚X精神损失费15万元整”。

姚先生在协议上写明“本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不予追究”,双方在协议上签字并捺印。当场,王某给了姚先生7万元。而剩余8万元,王某夫妇向姚先生出具了借条,借条载明:“借期一年半”。

事发后,姚先生多次沟通维权。上游新闻记者 贾晨 摄

但没过多久,姚先生自感被骗。早先,他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说,他看到当地媒体报道称,中奖者只中了1800万元,没中1001万。当他再次讨要说法,王某已经不再理他。

于是,2019年7月31日,姚先生委托律师向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发送《律师函》,请求该中心妥善处理该纠纷,同时希望该中心暂缓兑奖。姚先生正试图通过司法对这张彩票确权。

但前期这场千万彩票中奖事件,并没得到有效协商解决。姚先生通过法律手段获悉,那张中奖彩票持有者姓高,其身份为王某表哥。

2019年9月4日,姚先生将王某夫妇诉至鄠邑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确认中奖彩票的所有者为自己。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和高某,成为这起诉讼的第三人。

这起诉讼尚未开庭,发起诉讼次日的2019年9月5日,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向高某兑付了中奖彩票奖金,税后奖金为801万元。

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曾回应上游新闻记者时称,由于彩票不记名,在现行法律下,彩票是唯一的兑奖凭证。至于彩票归属问题,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无权调查,而兑奖期限只有60天。这张彩票的持有人不停地给体彩中心致电催促兑奖,临近兑奖最后期限,体彩中心也只能进行兑奖,否则彩票将依法无效。

对此,姚先生极为不满。他多次告诉上游新闻记者,他相信法律,只有法律才能帮他要回本该属于他的东西。

煎熬:一场持续近5年的诉讼拉锯战

自2019年9月起,姚先生开始向法院提起诉讼。谁也没想到,各方因这张千万中奖彩票不断发起诉讼,截至发稿前,这场诉讼拉锯战已持续将近5年。

3月15日,姚先生(中)及其代理律师。上游新闻记者 贾晨 摄

开启诉讼后不久,姚先生便发现,当初在体彩中心一名管理员的协调下,双方签订的那份《和解协议》,成为了他维权的“绊脚石”。为了能撤销该《和解协议》,2020年6月23日,姚先生又向鄠邑区人民法院另案起诉王某夫妇,请求法院撤销双方于2019年7月18日签订的《和解协议》。

2021年1月11日,鄠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该《和解协议》无效,判令姚先生返还王某7万元。对此,王某夫妇不服,提起上诉。2021年4月28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2021年5月14日,鄠邑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确认彩票所有权纠纷一案”做出一审判决:确认中奖彩票的所有者为姚先生。但胜诉的姚先生高兴没多久。王某夫妇不服判决,又提起上诉。2021年10月28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

此后,彩票持有者高某,又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该案。2022年9月3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了高某的再审申请。很快,高某又向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该案。2023年2月22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不支持高某的监督申请。

上游新闻记者从有关判决获悉,除了姚先生在提起诉讼,彩票持有者高某也在发起诉讼。

2022年5月7日,高某向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他与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王某妻子之间的彩票买卖合同有效,并要求法院判令,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及王某妻子承担合同瑕疵履行的违约责任,向其支付损害赔偿金5万元。

2022年6月29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了高某的起诉。

警方:没有犯罪事实发生

此事发生之初,姚先生并非没有想过报警,但当地警方认为,此事没有犯罪事实发生。在案证据显示,2021年11月18日,姚先生曾以涉嫌诈骗为由,向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报案。报案29天后,警方向姚先生送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

姚先生也曾要求法院将此事移交至警方调查。2022年9月23日,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结合该案庭审查明的事实,以王某夫妇将姚先生的中奖彩票拒绝交付,却交由高某私自兑奖,数额巨大,涉嫌盗窃罪、侵占罪等其他犯罪为由,依法将该案有关材料移送至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

但当日警方作出回复,并将案件材料退回法院。警方称,此前公安机关已经全面调查此案,并以该案为案例,组织人员进行研讨认为,王某夫妇和高某三人行为,不构成犯罪。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在案证据显示,王某曾告诉问询人员称,他参加诉讼、请律师的费用共计15万元,是向高某借的。高某领取奖金后,高某的妻子多次给王某现金,共计165万元,王某曾向高某妻子出具借条。

另有证据显示,高某的陈述与王某基本一致。

难题:表哥领取大奖后离了婚

虽然法院判决确认中奖彩票的所有者是姚先生,但姚先生发现,想拿到彩金则是另一回事。而诉讼会持续多久,他也说不清。

为防止判决后难以执行,2023年9月25日,鄠邑区人民法院依职权作出裁定:对高某、王某夫妇名下银行存款801万元或等价值财产予以查封、扣押或冻结。对此,三人提出复议。2023年10月17日,法院驳回三人复议请求。

今年3月15日,法院一审判决,姚先生是中奖奖金所有者。上游新闻记者 贾晨 摄

然而,高某明明领取了801万元中奖奖金,但经法院查询显示,高某及王某夫妇名下财产明显不足以保证债务履行。为防止其转移财产,故法院再次采取冻结决定。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法院再次做出裁定,将财产查封、扣押或冻结范围延伸至高某妻子(裁定书原文,实为前妻,下同)和两个女儿,还有王某夫妇的儿子和女儿。

高某妻子和女儿对该裁定不服,提出复议。高某妻子向法院提交证据称,2020年6月2日,她和高某已经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双方还签署了《离婚协议》。而《离婚协议》约定:各自名下银行存款归各自所有,位于鄠邑区房产归高某两个女儿所有,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房产一套归高某两个女儿所有,高某和妻子均有居住权,无买卖权。

但法院查明认为,2019年9月5日,高某在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领取中奖奖金801万元,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高某领取巨额中奖奖金,其二人现虽已办理离婚登记,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有可能侵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现复议申请人无合法有效证据证明,被采取保全措施的财产与高某财产完全独立。因此,法院驳回了该复议。

争议:奖金归属各方看法不一

2022年4月8日,鄠邑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这起侵权责任纠纷案。姚先生将王某夫妇、高某及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告上法庭。

姚先生请求法院判令,高某返还801万元中奖奖金,并向其支付利息,总计约882万元。同时请求法院判令,王某夫妇及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对涉案中奖奖金及利息承担连带给付责任,4名被告还需承担该案诉讼费。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中奖奖金最终归属是该案的主要焦点。庭审中,高某、王某夫妇及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均不同意姚先生的诉讼请求。

高某认为,他从王某处合法购买彩票,不是侵权所得,他与姚先生之间没有任何法律关系,不适格成为被告;而他兑奖行为完全合法,有法律依据,彩票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中奖彩票为兑奖唯一凭证,姚先生诉请缺乏合法依据;同时他认为,警方不予立案也充分说明,他和王某之间没有恶意串通的事实。

王某夫妇则认为,高某兑奖是其个人行为,他俩既不是彩票购买者,也不是奖金的领取者,且从未因奖金获得利益,不应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同时,中奖彩票并非姚先生要求购买的机选号码,姚先生通过微信购买彩票也违反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彩票市场秩序、综合治理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行为的公告》的规定,属于无效,而他们与体彩中心签订的《自然人代销者不参与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承诺》中明确要求,不得利用微信等平台接单、终端机出票等形式网络销售彩票。因此,他俩与姚先生关于涉案彩票未达成买卖合意,不应返还涉案彩票、奖金及利息。

王某夫妇还认为,姚先生始终明知涉案中奖彩票为自选彩票,而自己欲购买的彩票为机选彩票。因此,涉案中奖彩票并非姚先生购买。

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则认为,兑奖过程合法,姚先生无权要求体彩中心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同时认为,涉案彩票站的彩票代销者是王某妻子,而非王某。王某接受姚先生委托购买彩票并代为保管的行为与彩票站无关,也与体彩中心无关。同时,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认为,《关于进一步规范彩票市场秩序、综合治理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行为的公告》第一条明确规定,禁止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行为,彩票购票须知明确载明“本彩票不记名、不挂失、不退还本金”“中奖彩票为兑奖唯一凭证”。姚先生经常购买彩票,其应认识到通过微信委托代为购买、保管彩票可能存在的风险,其未取得彩票进而未领取奖金的后果,与体彩中心无关。

一审:微信购彩者赢得奖金

今年3月15日,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该彩票中奖奖金,归姚先生所有。

法院认为,涉案彩票的所有权已经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归姚先生所有,故该彩票中奖奖金应归姚先生所有。法院认为,高某在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领取税后奖金801万元,其长期占有巨额奖金,并拒绝向实际中奖人返还行为,对姚先生构成侵权。而王某夫妇将姚先生购买的彩票拒绝交付,擅自交给高某兑奖,王某夫妇行为与高某兑奖之行为共同导致姚先生无法获得中奖奖金,故王某夫妇应对高某返还姚先生之款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法院认为,由于涉案彩票系不记名彩票,持票者兑奖,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见票兑奖,符合彩票发行和销售规则。姚先生要求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承担连带给付责任,但未能提交充分必要证据证明其主张,故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依法一审判决,高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姚先生彩票奖金801万元及利息。利息以801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4.25%,自2019年9月5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同时判令,王某夫妇对给付款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拿到判决书,姚先生虽对判决有少许异议,但总体十分满意。

涉事各方是否上诉?截至发稿前,上游新闻记者尚未得到消息。“他们一定会上诉的。”赢了官司的姚先生仍一脸忧愁。他说,这场诉讼已经持续快5年了,让他筋疲力尽,“我已经赌上了我的一切,从开始走到现在,我很无奈,但也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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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4-03-17 15: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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