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是飞禽的总称,是适应于陆地和空中生活的高等脊椎动物,据悉男子捕鸟近千只称用来涮火锅,这是怎么一回事呢?捕鸟是不是违法的呢?和腾阅网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男子捕鸟近千只称用来涮火锅
11月7日上午,温州市平阳县南雁派出所民警据掌握到的相关线索排摸发现,在平阳县南雁镇雁峰村山上的智觉寺附近,近期有人在进行非法狩猎活动。
民警在附近路口进行了蹲守。
当天上午10时15分左右,一名男子骑着电动车从山上下来,电动车后面载着一个绿色的编织袋,袋子里乌压压的半袋子疑似麻雀等鸟类的尸体。电动车车座下方,还有一个袋子,里面装着几只鸟尸看上去像画眉,并且还装着两个小录音机。
男子叫吴某情,贵州人,39岁,在平阳怀溪镇居住工作。被民警拦下之后,吴某情交代了自己捕鸟的事实。随后他带着民警来到了自己捕鸟的位置,讲述了自己捕鸟的方法。
他的方法很简单粗暴,就是用竹竿撑起捕鸟的网,然后用录音机播放事先录好的鸟声吸引小鸟投落网中。
现场,在吴某情设置的网上,仍挂着不少小鸟的尸体。据吴某情自己讲述,这些死去的小鸟是他不要了的,因为他每次只取鲜活的小鸟,将它们扭断脖子带走,至于已经死亡的,就不要了,任由它们挂在网上。
经清点,现场从吴某情电瓶车上查获疑似麻雀948只、疑似画眉鸟13只、捕鸟网11张、录音机2台。根据刑法以及平阳县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吴某情的非法狩猎行为已属“情节严重”范畴。
通过审讯,吴某情对自己非法狩猎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他交代,近期没什么事,就在网络上学习捕鸟的方法,并网购了捕鸟网以及录音机去山上捕鸟,前几天将网都支上,等到了今天天气好过来收网。
他说,他捕捉这些鸟的原因是为了涮火锅吃。
目前,吴某情已被平阳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捕鸟是不是违法的
如果是普通的鸟是不犯法的,如果是珍贵或野生动物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分析】
非法猎捕是指采取特定方法抓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违法此行为者,按情节严重程度将依法处以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相应数量的罚金。
本罪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行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行为是违反国家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由此可见,本罪的行为具有以下两种情形:
(1)猎捕。这里的猎捕,是指采取特定方法抓捕:
(2)杀害。这里的杀害,是指残害致死。客体: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而予以猎捕、杀害的主观心理状态。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国家的一项宝贵自然资源,不仅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而且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社会价值以至政治价值,因此,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予以重点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