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借房给重孙上学孙子拒还(2022年房屋过户费用最新政策)
近日,济南一位九旬老太将房屋过户给孙子和孙媳妇,用来给重孙办入学手续,但后来孙子和孙媳妇近日拒绝将房子还给老太,在网络上引发热议。下面大家就和腾阅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老人借房给重孙上学孙子拒还,2022年房屋过户费用最新政策。
老人借房给重孙上学孙子拒还
今天,一则老人借房给重孙上学孙子拒还的真实案例冲上热搜,引发关注。
为了重孙上学,济南一九旬老太将房屋过户给孙子和孙媳妇,二人承诺给孩子办完入学后就将房子返还,但是后来却一直不配合转移登记房产,近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
基本案情
沈奶奶与方爷爷系夫妻,二人育有一子方贵,一女方琴,方爷爷于2010年去世。2016年,沈奶奶与方爷爷共有的房屋拆迁,分给沈奶奶安置房屋一套,安置协议记载被拆迁人为沈奶奶。2020年,沈奶奶作为赠与人,方杰(方贵之子)、秦琦(方杰之妻)作为受赠人,双方在不动产登记部门,签订《赠与合同》一份,载明沈奶奶将案涉安置房屋赠与方杰、秦琦二人,并将案涉房屋登记在该二人名下。现沈奶奶将二人诉至法院,主张当初过户房子是为了配合二人的孩子小方(沈奶奶重孙)上学,并非将房子赠与二人,二人也承诺给孩子办完入学就将房子还给沈奶奶,但后来一直不配合转移登记房产,故请求法院判令双方签订的《赠与合同》无效,被告协助原告将案涉房屋转移登记至原告名下。
两被告共同辩称,自己一直在照顾原告,原告赠与房产是因为希望二人继续照顾她,并非因为孩子上学,双方之间的《赠与合同》真实有效。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原被告之间的《赠与合同》是否真实有效?
法院经审理认为,赠与合同虽是无偿合同,但此种无偿往往基于受赠人对赠与人在感情、生活等方面照料的付出,尤其是涉及房屋等经济价值较大且对赠与人具有生活保障作用的不动产,财产所有权人更会基于一定的目的作出赠与决定。综合该案查明的事实,法院认为,沈奶奶与两被告之间不存在真实的赠与合同关系。理由如下:
第一,沈奶奶的赠与动机欠缺。虽然两被告系沈奶奶之孙及孙媳妇,但二人并不与沈奶奶共同居住,未能提交对沈奶奶进行抚养照料的证据;
第二,有证据证明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目的仅为两被告子女入学,而非真正的赠与。沈奶奶及其子女,包含方杰的父母均对此出具证人证言,方杰父母作为其至亲,所作陈述具有较高可信度。
第三,方杰提交的《协商证明书》不能证明双方存在赠与法律关系。该证明书中,记载的仅为涉案房屋“过户在孙子方杰”名下,“过户”即所有权的转移登记,该客观事实可能基于多种不同基础法律关系而发生,并不能明确一定是基于赠与法律关系发生。
第四,沈奶奶与两被告对该房屋的处理系无权处分。涉案房屋系沈奶奶与方爷爷夫妻双方共有财产拆迁后的安置房屋,在方爷爷去世后,相关继承人对该房屋享有权利。沈奶奶与两被告在未经与其他继承人协商的情况下,以赠与方式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系无权处分。
第五,两被告以涉案房屋办理子女入学手续的目的性较为明显。经查证,两被告之子确实在涉案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办理了涉案房屋所在学区的入学手续,而两被告并不在涉案房屋居住。
综上,法院采信沈奶奶的主张,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虽然原被告双方以签订《赠与合同》的方式办理了涉案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但该行为系双方共同的虚假通谋行为,应属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二被告应当返还案涉房屋,故沈奶奶要求二被告协助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至其名下,法院予以支持。
另需说明,因本案不涉及案涉房屋析产分割问题,故未追加相关权利人参加诉讼。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支持了沈奶奶的诉讼请求,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服判息诉,现该判决已生效。(文中均为化名)
法官说法
我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而“借房登记上学”会使房产这一重要不动产脱离真实权利人而存在。对真实权利人而言,该行为会产生极大的法律风险,因此应尽量避免类似行为;如必须从事该行为,则应拟定内容明确的协议,并邀请第三人作为见证方在协议上签字;另外一定要尽早要回房屋所有权,以免出现房屋被抵押、拆迁而无法得到补偿等不利情形。
作为借房入学一方,更应秉持诚信原则,如非但不感念他人的慷慨相助,反而欲将房屋占为己有,即使让孩子赢在了教育的“起跑线”,却会让其输在道德的基本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2年房屋过户费用最新政策
一、过户定义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二、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面积在90平以上144平以下缴纳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或4%)
2、印花税:房款的0.05%
3、交易费:3元/平方米
4、测绘费:1.36元/平方米,个别按各区具体规定;
5、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三、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印花税:房款的0.05%
2、交易费:3元/平方米(但是一般需要买房人把双方的交易费都交了,也就是6元每平米)
3、营业税:全额的5.5%(房产证未满5年的交5.6%,产证满五年可以免交营业税)
4、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四、商业拍卖房子过户需要缴纳的税费
1、成交价3%的契税;
2、手续费:5元/㎡的交易费,550元/套的登记费;
3、成交总价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4、差价30%-60%的土地税;
5、差额的5.55%营业税以及附加;
6、差价20%的个人所得税。
这样算下来,一套商铺在转让时产生的税费至少高达差价的40%以上,相对普通住宅,交易成本要大得多。
五、相关法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登记程序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六、房屋过户费怎么算
房子过户大家都知道要缴纳哪些费用了,那房子过户费怎么算呢,我们举了例子来说说:小明家的房子买的价格是30w,不满五年,80平,他现在要将房子过户给小红。
房子过户费就是将购房的钱按照1%缴纳就是契税;所得税也同理;然后手续费按照房屋6/平来交;产权登记费80;房屋评估费按照评估额0.5%。这些组合起来就是所需要付的费用,这些就是房子过户费用。
七、房屋过户手续如何办理
1、签二手房买卖合同
购房者在选好房之后就可以和卖家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了,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之中,需要对房屋的具体事宜进行约定,比如说房屋坐落位置、房屋权属、交付时间等内容。针对这些内容,买卖双方确定无误之后,就可以签署合同了。
2、到房管部分办理过户手续
然后买卖双方一起到房管部分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之前需要约定一个具体的时间,一般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也有对此做约定。在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之前,买卖双方需要交纳不同税费,比如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然后再向房管部门提出过户申请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3、领证交房
房屋过户手续办完之后,购房者就可以等待通知领取房产证了,另外就是买卖双方交接房屋这一流程了。买卖双方进行房屋交接主要是针对房屋内部的家具电器以及二手房的物业费等相关费用进行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