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有好多消费者在借款或信用卡消费中,由于个人的不慎有了不良记录,或者是你的收入有时不稳定还款能力不够等因素都会影响你在买房贷款时的审批,如果在买房时交了首付,贷款批不下来,首付款能退吗?
一般贷款批不下来大体有以下三种情况
1.开发商的原因:如果开发商销售未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即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银行审查时发现这种情况是不会批贷款的,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及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赔偿。
2.购房者的原因:如果由于自身银行信用问题或还款能力等个人原因银行不放款,买方需承担违约责任,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当然尽量和开发商协商处理,减低损失。
3.非买卖双方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果政府的政策或者银行的规定发生变化导致银行不能放款,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合同上又没有约定,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发还首付及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支付的,因一方原因未签订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不能订立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到的购房款本金、利息或者保证金退还给买方。
根据法律规定,首付款属于购房款的本金。如果没有最终交易,卖方必须退还本金,这不是定金。这很重要。如果是定金,那么根据合同规定,开发商不能退还,受法律保护。购房贷款前,必须向开发商提供真实可靠的信用报告。一般来说,权威部门出具的信用报告是非常可靠的。只有开发商审核信用报告、账簿、收入证明、流水等,确定贷款没有问题,购房者的首付款才能签订正式合同。有时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没有注明,“如果贷款不能下来则退全额首付”这一条是正常现象。因为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的过程中处于绝对强势地位,而购房者则处于绝对弱势地位。合同的条款没有商量的余地,所以他们只能被动地接受所有的条款。
所以如果你在信用方面有问题,不要提前签订购房合同。为避免造成这种情况,如果一定要签订合同就要和开发商协商在合同中要写明,“如果因申请银行贷款批不下来而导致购房交易未达成的,可免责并退回所交首付”如果购房者已签订了购房合同且没约定贷款批不下来的责任,那一般只能遵循法律“谁过错谁负责”的原款项。再就是一般开发商也很重视这个问题,在你买房前一定会先查询买房人的银行信用问题后,才能签订相关的购房合同。如果不是因为你的原因而导致贷款批不下来,那么,就算没有约定,仍然可以主张解除合同,退还款项的。
综上所述,无论哪种原因使得贷款办不下来,购房首付都是可以退的,区别仅在于购房者是否需要支付违付约金,按揭贷款办不下来的原因有很多,购房时建议最好能和开发商协商,在合同的附加条款中注明免责条款,以避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