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逸仙中学介绍?(桂林逸仙中学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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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逸仙中学介绍?
桂林市逸仙中学介绍?
桂林一仙中学是桂林的一所高中,成立于1938年,是为了响应孙中山先生的学习储备材料而建造的。学校高中校区位于桂林市山山路尚志巷15号,初中校区位于桂林民主路9号。学校历史悠久,革命传统光荣。抗日战争时期,著名作家巴金、艾芜、陈残云、苏福相继到校任教。122013年,学校与桂林市第七中学合并,称为一仙中学。一仙中学高中与初中分开。高中位于原第七中学校区。初中占地约40亩,高中占地约70亩。
桂林逸仙中学排名第一?
在示范高中排名第五,前面有桂中、十八中、一附、二附、中山中学。逸仙中学分为高中和初中。高中招生成绩在三等以上的学生是示范高中,师资力量雄厚,学校环境优美。初中招收学生,初中抓得很紧,有早读晚读。与其他初中相比,初中还是很不错的。
1 2 3 4 5桂林逸仙中学需要什么条件?
1、桂林逸仙中学是公办初中。
2、桂林市逸仙中学入学条件,《桂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市区小学毕业生初中工作的通知》规定:
一市户籍学生就读办法
桂林市户籍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小学提交户口簿、家长或监护人居住证(房产证、集资房证、宅基地证、拆迁协议、租赁合同等)。,由小学审核确认,市教育局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分配到市公立学校。
二是外来人员子女就读方法
外来人员子女申请进入公立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服从市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录取的原则统筹分配的,按照有关政策享受与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提交的材料必须属实。如有欺诈行为,经核实不予安排。
⒈外来人员子女到市区公办学校就读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⑴外来人员就读子女户口簿;
⑵《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截至2016年6月30日,时间在一年以上,下同);
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取得一年以上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房产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完税凭证)、房屋租赁合同(附出租人房产证、房屋租赁完税凭证或发票);
⑷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有一年以上(含)合法稳定的职业证明材料:流入地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国家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劳动合同(附工资证明、城镇职工社会保障等。
非市区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学校学籍证明材料。
⒉持有两年以上有效期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或者符合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资格条件审查试行办法通知》通知》(桂人发布)〔2005〕67下列人员的子女必须提供户口簿、《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或相应的证明材料。
⑴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
⑵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学者;
⑶博士生导师;
⑷取得博士学位;
⑸获得国家最高科技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际科技合作奖或省(部、委)科技进步奖的;
⑹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38红旗手、全国新长征突击手;
⑺获得中国技能奖和国家技术专家称号。
3.根据自治区侨务办公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的》〈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在广西办理学习手续的规定〉通知(桂侨政发〔2009〕9)精神上,华侨适龄子女回国接受广西义务教育,必须提交市侨务办公室出具的学习证明。
三名学生在市外注册,但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的,市教育局按照就近录取的原则统筹分配。
⒈学生户籍证明、本市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学生与法定监护人关系证明。
⒉具有本市户籍的法定监护人在市区房产证明。
⒊如果学生不是城市小学毕业生,需要提供毕业学校的学籍证明材料。
四雁山区户籍学生可参照第三条办理,但不享受农民工子女就读政策。
学生入学后,要求外来人口子女提供父母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如果没有,他们应该督促他们限期办理,并做好登记和归档工作。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市教育局不予分配。
四、学区学生确定的原则
市教育局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的原则(学生户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房屋所在地一致)将学生分配到附近的城市公立初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实际居住地学区学习:
一名学生全家无产权住房,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分开。
二学生家长有两套以上住房。
三是市区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
四家长离婚,学生与本市户籍法定监护人住在一起;
五名学生及其父母无产权住房,户籍在祖父母(或祖父母),从未迁移,全家(或祖父母)在祖父母(或祖父母)产权或租赁住房(截至2016年6月30日)。
六名学生家庭因拆迁等原因与暂住地不一致,由有关单位出具证明,按暂住地就近入学。
三、桂林逸仙中学招生区:
1、春湖至杉湖以南,桃花江春湖至南门桥段,宁远河以东,漓江以西[含:信义路1-19(新号)、2-12(新号)及其里巷;榕湖南路、中山中路新号单1-25号、双2-22号(阳桥南头至南门桥北头)、滨江路1-62号、杉湖南路;宁远路、民主路及其里巷、安新北路、安新社区]。
2、分流原中山中学部分学区,包括:解放东路(不含解放东路)以南、中山中路(含中山中路24号至十字街34号)以东(含丽滨路、依仁路、正阳路、人民路、杉湖)、滨江路全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