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制是事业编吗?
你只是签订了所谓的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那么没有经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考试,一般都不属于事业编制的,正式在编人员。 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相对来说,在整个事业单位内部它的占比其实只是一部分,并不是全部,也就是说有的人他可能也是在事业单位上班,但不一定就是事业编制人员。
因为任何一家事业单位,他都是有内部名额限制的,如果说你的这个编制得到一个满额的状态。是不可能在继续招聘编内人员,只能够招聘编外人员,当然编外人员的用工形式也是分为多种多样的。其中一项就包括这个所谓的事业编制聘用合同。那么也被称之为是编外人员,只不过现在有些事业单位它有一个新的名词叫做同工同酬。
也就是说,即便自己没有事业单位编制,依然可以享受跟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同样的薪酬待遇,所以被称之为是同工同酬,但是从编制上来讲,它确实是没有相关的编制,其实自己的待遇包括各个方面也都是一样的,这种情况也是比较常见的,比如说像医院里那么这样的现象就是比较多的。

编制分类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使用事业编制,但须参加公务员考试;如设区市的城管
2、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又叫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多为一些公益性事业单位,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学校等。
3、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由财政进行差额拨款,待遇和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挂钩,如医院和部分景点等。
4、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实际上与企业差不多,待遇和经营状况息息相关,多为一些服务型事业单位,如设计院等。
实施范围
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4、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