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为什么需要邻居签字

农村建房为什么需要邻居签字?

各个地方的要求不一样,有的地方有这个要求,有的地方没有。

分析原因

1.避免房屋宅基地的纠纷

老一辈的邻居关系处得比较好,可能当初宅基地建房的时候,为了照顾邻居会多让出一小块宅基地的面积,方便邻居建房。但是的时间长了,家里的老人都忘记,以至于新建宅基地的时候闹出矛盾。

2.避免邻里之间水火不容

在新建宅基地的时候,难免会在道路的出入、采光、通风等问题上影响邻居的。

虽说在农村里,邻里之间不会因为这些小问题产生纠纷,但是在建房之间也应该尽量地通知邻居,避免邻里之间产生一些不可调和的矛盾。

3.采光问题

现在人们建房有的喜欢建成二层或是三层的房屋,但是房屋太高,势必就会影响到邻居家里采光的问题。

虽说农村里都会预留院子,但现在宅基地建得越来越大,院子变小。导致邻居建房必然会影响采光的问题。所以这些建房问题,在建房之前就要提前避免这些情况发生。

法规依据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第八十四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五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八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八十七条: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八条: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九十条: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第九十一条: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九十二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发布于 2022-02-18 01: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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