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员工有什么区别(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工的区别)

一、签订劳动合同对象不同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工的区别:

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正式工:正式工是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从事的工作不同:

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正式工: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

三、工作的稳定性不同:

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属于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有劳务需求的公司,当公司岗位稳定后,劳务需求消失,劳务派遣工就可能会被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其他公司。

正式工:除非合同到期,公司倒闭裁员导致失业,其他情况正式工可以一直稳定工作。

四、福利待遇不同:

虽然《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但在我国仍有很多企业对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采用基本工资相同但福利、待遇不同的方式区别对待。

为什么正式工和劳务派遣工的待遇有天壤之别

劳务派遣是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企业与需要劳动力的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把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劳动关系归属劳务派遣公司,劳动报酬、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劳务派遣一般适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岗位工作,一般为6个月。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人身依附性,一般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保、提供劳动保护,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特殊法律保护。

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动者与所工作单位并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派遣公司所形成的劳动关系。可以说员工与该单位并不存在劳务关系,他们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单位的员工。因此,用人单位获得了劳动力后,如果出现问题也不用负责,而且发放津贴的时候,也能不给予他们,因为他们和自己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就不用分给他们这一种福利。此外,如果该员工后期考核中并不符合公司的标准,还可以根据合同进行调换等等。

而正式工,通常指编制内的正式员工。简单来说,就是直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正式员工不仅享有合同规定的正常工资、各种福利补贴以及绩效奖金之外,还有更多的晋升机会。这里要注意的是试用期的员工不能算是正式工。

当然,两者的待遇也大有不同,例如:

1、劳动保险。在其他福利待遇方面,正式工劳动保险为五险一金。而劳务派遣呢,基本的保险是有的,但是有些单位,并不会给缴纳一金。

2、经济补偿。且正式工死亡后,享受安葬费、抚恤金等,而临时工辞职、死亡或被辞退,没有任何补偿。

3、其他福利。劳务派遣用工与正式工正常福利也存在一定的差别。

总之,劳务派遣没有跟单位直接签订合同,那么所谓的转正,其实就是一纸空谈,更比说是福利方面。因此,想要进入事业单位编制,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自己的努力考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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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2-02-03 22:3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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