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疫情管控不力(河南虞城县涉嫌瞒报疫情)
据商丘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截至8月13日24时,商丘市虞城县报告新增确诊病例4例,分别为病例尹某的儿子和女儿、尹某丈夫的两个妹妹。
经流调溯源确定,新增4例病例之一郭某某,7月30日到过商丘大商新玛特,与商丘市第二例确诊病例刘某某有过近距离无防护接触。
因虞城县疫情管控不力并涉嫌瞒报疫情,导致此次疫情,相关情况正在调查。在国务院和省指导组指导下,商丘市各项防控工作正有序开展,请全市人民顾全大局,全力配合落实各项防控要求。最新情况将及时公告。
据商丘日报,8月13日下午,河南省长王凯到商丘市检查指导疫情防控工作。他强调,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毫不松懈,全方位压紧压实防控责任,有力有效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在最短时间内阻断疫情蔓延。要尽快制定和落实针对性预防方案,突出对确诊患者、密接者和次密接者的防控措施,坚决守住不发生院感的底线。要加大流调溯源和核酸检测力度,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加快筛查排查,全力圈住封死传染源头。要强化封控小区、集中隔离点等重点部位管控,建立规范、严密、科学的管理运行体系,加强健康监测,迅速开展环境消杀和卫生整治,坚决切断疫情传播渠道。
商丘市今日连发4个通告。
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精准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商丘市当前疫情形势,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1年8月14日起,将虞城县人民医院东院区(健康路)、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疫情风险等级调整为高风险地区。实行封闭管理,人员足不出户,最大限度严防疫情风险传播。
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临时封闭辖区部分高速收费站的通告
为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1年8月14日15时起 ,临时封闭济广高速木兰收费站、连霍高速虞城收费站、济广高速双八收费站、济广高速商丘新区北收费站、济广高速商丘新区南收费站、连霍高速商丘睢阳收费站、连霍高速商丘收费站、商南高速商丘梁园收费站、商南高速毛堌堆收费站、商登高速商丘机场收费站,除保障民生物资和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外,禁止一切车辆通行。恢复通行时间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另行通知。
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三轮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2021年第10号)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迅速阻断疫情快速传播的风险,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遵照国家和省疫情防控专家研判的意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三轮全员核酸检测,确保第一时间发现新冠肺炎病毒携带者,第一时间阻断传播途径。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检测时间
2021年8月14日8时开始在全市(包括农村)核酸检测采样,于16日8时采样检测工作完成,具体采样时间以各社区(村)通知为准。
二、采样地点
采样点分为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要求各县(市、区)根据人员分布情况,合理设置采样点,分时段采集,严禁人员拥挤。请所有居民按照村(社区)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主动到指定采样点参加采样。
三、检测对象
商丘市所有居民(含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员等)。
四、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请所有居民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提前扫码登记信息,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采样过程中服从指挥,积极配合,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采样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二)核酸检测期间,请所有居民在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有序排队,并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
(三)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需间隔24小时以上方可采样检测。
(四)各县(市、区)要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核酸检测方案要求,科学制定本地核酸检测预案,并严格执行;组织充足的人员力量和物资储备,做到采样与检测力量匹配,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核酸检测任务。
关于关闭全市个体诊所的通告
(2021年第11号)
为进一步织密疫情防控网络,彻底阻断疫情传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全市疫情防控需要,现就关闭全市个体诊所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8月14日8时起,全市所有个体诊所一律关闭,不得接收任何病人和出售药品。
二、所有药店、发热门诊要充分发挥哨点的作用,发现发热病人就地隔离并立即报告。
三、各级卫生监督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核查停诊情况,一旦发现未按照通告要求贯彻落实的,立即关停并严肃处理。
四、营业恢复时间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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