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规有关副驾驶的规定(多少岁可以坐副驾驶)
从2021年1月1日开始
《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
已经实行了2周了
期间大家可能还有不少问题
亟待解答吧
小编最近把大家的问题
集中梳理
交管部门给出了相关解答
来看看吧
1、遇到执行任务的车辆是否让行?这回是如何规定的。
答:应当让行。《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新法规”)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车辆在道路上通行,遇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时,应当主动避让。
同时,新法规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因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产生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的,经调查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消除。
2、执行任务的车辆如何让行(只闪灯未鸣笛,或者只鸣笛未闪灯,是否应该让行)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遇交通受阻时,可以断续使用警报器,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禁止使用警报器的区域或者路段使用警报器;
(二)夜间在市区不得使用警报器;
(三)列队行驶时,前车已经使用警报器的,后车不再使用警报器。
综合上述规定,判断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是否执行紧急任务,一方面是注意观察上述车辆是否使用了标志灯具,另一方面应结合具体情况综合判断,比如上述车辆连续鸣笛、喊话等。
3、让行的时候是否应该或者如何保存证据
答:车辆在让行时,如具备采集证据能力,可进行收集、固定证据;如不具备条件或情况紧急无法收集的,则无需收集、固定证据。
因让行产生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调查核实后,依法予以消除。
4、跟在救护车后的家属私家车可以闯红灯?
答:不可以闯红灯。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受信号灯的限制是法律对上述车辆的特殊规定,不适用于其他车辆。同时,闯红灯作为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产生更大的危害。
5、驾驶人不得允许未成年人坐副驾驶,如果有未成年人乘坐,是否会被处罚?货车或小型客车等只有两个座,孩子能不能坐在副驾?
答:新法规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驾驶人不得允许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副驾驶座位。
如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副驾驶座位,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对驾驶人予以处罚。
对于货车、跑车等仅有单排座位的机动车,同样应遵守上述规定,不得允许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副驾驶座位。
5、出租车驾驶员遇到,乘客不愿意系安全带怎么办?
答:新法规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驾驶人以及乘车人在配有安全带的座位就座时,应当规范使用安全带。驾驶人应当督促乘车人规范使用安全带。
出租车驾驶员应当督促乘车人规范使用安全带。如出租车驾驶员未督促乘车人规范使用安全带,此行为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将受到处罚。如在行车过程中,因乘客个人原因未规范使用安全带(刚开始系了安全带,后来未使用),如出租车驾驶员已尽到督促的法律义务,不能再归责于出租车驾驶员。
新法规规定乘车人应系安全带,不系安全带的,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予以处罚。
在此提醒,如果在调查处理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人或乘车人存在弄虚作假等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警告、罚款或拘留处罚。
6、新规要求驾驶人不得浏览电子设备,那用手机导航怎么办,可否在等红灯的时候用手操作手机看地图
答:新法规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通行时,驾驶人不得浏览电子设备。机动车停车等红灯时操作手机地图等不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不认为是交通违法行为。
7、新规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管理有哪些要求,电动自行车头盔有哪些要求?
答:新法规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放在首位,对一些影响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的行为进行了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机动车方面。
一是车辆遇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时,应当主动避让;
二是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放行信号时,应当让先被放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三是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未设置限速标志、标线的,在城市道路(城市快速路除外)上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七十公里,在公路(高速公路除外)上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八十公里;
四是驾驶人不得允许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副驾驶座位;
五是驾驶人不得有浏览电子设备,手持接听、拨打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六是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驾驶人以及乘车人在配有安全带的座位就座时,应当规范使用安全带。驾驶人应当督促乘车人规范使用安全带。
七是在夜间或者有雾、雨、雪、冰雹、沙尘等低能见度情况下临时停车,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非机动车方面。
一是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
二是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时,驾驶人以及乘车人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三是不得在非机动车上安装或者使用遮雨(阳)篷、高音喇叭、挂架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装置。
四是不得实施浏览电子设备,手持接听、拨打电话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行人方面。
一是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
二是不得在车行道上等候车辆或者招呼营运车辆。
三是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不得浏览电子设备。
非道路车辆方面。
明确叉车、场地观光游览车、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非道路车辆或者滑行工具,不得上道路行驶。
高速公路方面。
规定中型、重型载货汽车以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本市范围内高速公路通行时,应当在最右侧机动车道行驶。道路标志、标线所指示的车道与上述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标志、标线所指示的车道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