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
服务指南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落实住建部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全力推进公积金业务“跨省通办”,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已实现住房公积金八个事项的“跨省通办”。
“跨省通办”工作有哪些办事项?
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服务事项包括以下8项:
1、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
2、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4、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5、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
6、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
7、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
8、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跨省通办”综合联系人有哪些岗位职责?
作为受理中心
(1)对各管理部报送的申请信息及电子影像进行整理,登记《“跨省通办”业务汇总表》。
(2)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通过“办公助手”—“消息”功能上传职工业务申请信息,电子影像发送至属地中心。
(3)接收属地中心出具的业务办结材料,并传递各网点联系人。
作为属地中心
(1)每日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查看前一日接收的由受理中心传递的职工申请,依职工申请办理相关业务,对业务办理材料进行整理,登记《“跨省通办”业务汇总表》,根据申请人所在属地联系网点联系人,传递申请信息及电子影像。
(2)在接收网点联系人反馈结果后,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通过“办公助手”—“消息”功能将业务办结材料影像发送至受理中心。
“跨省通办”网点联系人有哪些岗位职责?
作为受理中心:有两种处理模式
一是“全程网办”:对于属地中心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的服务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引导客户访问属地中心的线上渠道进行事项办理。
二是“代收代办”:对于属地中心未实现“全程网办”的服务事项,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业务受理:在“跨省通办”窗口接收缴存职工申请,由职工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对职工提供资料真实性进行审查,留存所有申请资料电子影像及申请表原件,向职工出具《“跨省通办”业务受理回执》。
2、业务处理:( 1)、将申请业务相关信息及电子影像报送至中心综合联系人处。(2)、将纸质版申请表原件一份邮寄至属地中心,一份留存。
3、业务办结:接收综合联系人传递的办结材料和影像,通知申请人办理结果,并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作为属地中心
(1)接收综合联系人发送的业务申请信息及电子影像,做好业务处理及办理工作。
(2)向综合联系人反馈办理结果及办理材料。
(3)将业务办理材料原件邮寄至受理中心并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来源:宣城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