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晚育的标准有哪些(晚婚晚育奖励)

晚婚晚育奖励(晚婚晚育的标准有哪些)

晚婚晚育的标准:

1、晚婚的前提是双方都为初婚,如果其中一方属于再婚就不属晚婚;

2、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结婚为晚婚;

3、晚婚晚育享受国家的鼓励政策,双方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

4、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法律依据】

《人口和计生条例 》

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条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

晚育津贴已取消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12月21日至27日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明确在2016年1月1日施行。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地方可以结合实际对允许再生育子女的情形制定具体办法。 随着我国人口形势和女性初婚初育年龄发生变化,国家不宜再提倡晚婚晚育,因此新修恰卡网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取消了对晚婚的奖励假,但是同时规定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就是刚才你提的生二孩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的福利待遇。

晚育津贴和生育津贴的区别

晚育津贴和生育津贴的区别如下: 1、生育津贴领取的时间是3个月,晚育津贴只能领取1个月。 2、生育津贴是只要符合生育保险要求的职工,全部都可以领取,晚育津贴是指部分符合晚育条件后的奖励工资,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领晚育津贴的。 3、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计算公式为: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天)假期天数。其中,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生育津贴怎么领

1、生育津贴领取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恰卡网保险,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2、生育津贴领取时需要以下材料:《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份,《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领取流程为产后三个月内把材料交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填写《某某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单位盖章后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女方单位每月5日到25日报社保申恰卡网报,资金到公司账后将发给本人。

发布于 2021-08-05 22: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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