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挺好》开播后话题不断,最新剧情就激起了大家对苏明玉挨打、二嫂朱丽丢工作冤不冤的讨论。《都挺好》里朱丽获得领导青睐让她带头做众诚集团的审计项目,结果被苏明玉拆穿两人是亲属关系,以需要避嫌为由推迟账务审查▼
朱丽作为一个资深的审计师,竟然犯了这么低级的、原则性的错误,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显然编剧为了强化苏家的撕逼大戏,才安排这样的剧情,但说服力就很弱了,毕竟生活中几乎不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
其实,《都挺好》今天能有这样的热度,最主要还是靠苏家人的撕逼大战,而这部剧里还有大篇幅关于职场的描写,很多剧情太过儿戏了,职场斗争讲得非常乱,还有不少常识性的错误。
比如姚晨演的苏明玉这个角色,她在众诚集团只是个中层管理人员,负责江南分公司的销售业务▼
但是在很多戏份里,她的所作所为看起来更像是高层领导,架子大、底气足、管了很多不属于她职责范围的事情,简直就是个大权在握的高管▼
公司一个中层老员工绩效不好,她说裁就裁,不用请示任何人意见▼
这个公司竟然还有辞退员工最多给3个月工资赔偿的规定,这不是明摆着违法劳动法吗?▼
妈妈去世后,苏明玉还玩消失了几天,电话不接、短信不回,有这样当领导和销售的吗?
而苏明玉能有这样的地位,只因为上大学时候遇上了蒙总。虽然两人是师徒关系,但外人看起来肯定没那么简单吧?
苏明玉和蒙总只是偶然相遇,蒙总就把她收为徒弟,一直重用提拔▼
当苏明玉只是个穷学生时,为了促成一个订单偷了公司公章盖到合同上,按理说至少要坐五年牢的,蒙总替她抗下了雷,因此还被公司开除▼
(蒙总凭什么对她这么好呢?而且就对她一个人那么好)
蒙总得知她母亲去世后,二话不说就给了她一张银行卡,里面肯定不少钱吧?▼
众诚新收购一个武汉公司,蒙总不仅决定让苏明玉当老总,还一言不合就给她10%的股份▼
在《都挺好》里,苏明玉的销售能力并不怎样,绝招就是堵人、缠人。
得罪洪总之后,直接去对方公司,就在那办公几天,直到洪总肯见自己为止。吃饭时,二话不离工作,还很拽地干了一大杯白酒谢罪,让洪总也很难堪▼
(这么擅长“酒精战场”的销售,会在酒桌上谈工作?)
当死对头孙副总不肯给苏明玉签合同时,她就到厕所堵人,然后开始不停撒娇,最终孙副总还真给她签了▼
(又不是关系好的人,撒娇真的管用吗?)
显然,做好销售靠苏明玉这样死缠烂打和忠心死拼是远不够的,但是人家就当上高管了,因为有个不求回报的大老板一直提携她。
不过最让观众纳闷的恐怕是,都看20多集了,还不知道这家公司是干什么的,股权结构、规章制度都不清楚,就知道是个快上市的大集团,卖东西的,生意动不动就一两亿。
他们的客户都是非常猴急的法盲,而且很喜欢大半夜突然要求发货。孙副总推行了监理制度,要第二天审核完订单才能发货,他们好多客户就跑了▼
当晚发不了货,客户就直接终止合同,然后当晚就在别的地方订货▼
哪个公司的大规模采购是深更半夜突然下单的?一般采购都是有计划的,要开多次会议决定的,正规的还要招标或者商业谈判,然后订合作合同。合同能这么随意终止那还订来干嘛?
《都挺好》里,聪明的蒙总为了引孙副总反水,还诈病了一场,于是各方势力就乱斗起来了,把公司整得丢了至少几十亿生意,这就高明了吗?▼
这公司如果是蒙总说了算的话,为什么不干脆直接辞退孙副总呢,不就最多“给三个月工资赔偿”?如果是要董事会一起商议决策的话,蒙总凭啥张口就答应给苏明玉10%股份?其他股东没意见吗?
蒙总的老婆不是董事会成员,凭啥说找个律师组个新团队就能接管众诚?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都挺好》对大哥苏明哲职场的描写就更胡来了,他是清华本科、斯坦福博士毕业,在硅谷工作七、八年的资深程序员,本来公司裁员名单上没他的,结果因为回国奔丧就被裁了。(美国公司就这么没人性?)
大嫂给主管打电话时,白人主管还直接挂电话了,就这么没风度?▼
这么个高级程序员,竟然在美国怎么样都找不到工作,同样高学历的老婆还劝他放下身段去当蓝领,因为跟他一样被裁的同事有的已经出去端盘子、送披萨了▼
苏明哲情急之下,竟然还真跑去面试销售员了▼
(你信吗?要是你,愿意吗?)
因此大嫂还跟苏明哲每天因为接父亲过来的问题吵得不可开交,好像他们很穷的样子,但他们住的明明是上千万美元级别的独栋别墅,楼上楼下有多个空置房间▼
最后,还是苏明玉给关系好的老板打了个电话,苏明哲就被美国非常著名的LK集团直接录用了,还是老板亲自面试的,直接谈薪资待遇▼
(美国大集团用人就这么随便?)
苏明哲这才找到一个年薪12万美元的工作▼
通过推算得知他之前的工资也才9万美元,也就现在硅谷底层程序员的工资水平,显然编剧基本功课都没做好。
所以说,《都挺好》在职场描写方面是不及格的,这只是单纯一部奇葩一家子的撕逼戏也就罢了,问题是还有非常大篇幅的职场戏,已经严重影响观看体验了。
当然,这是绝大多数国产剧的通病了,想想也觉得挺可悲的,把职场拍得严谨一点就这么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