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籍想要在当地买房其实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现在很多地区都出台了住房限购政策,需要在当地连续缴纳一定年限的社保才能够取得住房资格。
当然,很多人买房并不是单纯地为了自己,而是想要给下一代创造一个更好的受教育环境。
随着现代社会对于教育的愈发重视,拥有更好教育资源的城市自然成为了人们买房的首选,一旦有了当地的住房,上学的问题迎刃而解,而社保的缴纳则成为了人们买房的受制点。
于是很多人动起了小心思,为了求得一个购房资格,同时缴纳了两份社保。
那么,为了买房,到底能不能够同时缴纳两份社保呢?如果只缴纳很短的时间,有没有操作的可能性?
非本地户籍买房有什么要求,划算吗?
其实各地对于非本地户籍的人买房的要求都差不多,无非是社保或者个人所得税的连续缴纳两者选其一。
以深圳为例
非本地户籍在深圳买房,需要在购房之日前在深圳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保保险。
不过,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同时缴纳两份社保:
1.医疗保险待遇不会重复享受
2.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金额不会重复计算
3.比别人多出近一倍的钱,还没有任何好处
其次,如果是单纯地为了买房去缴纳这几年的社保,那交的钱基本上就相当于白交了,仔细算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了!
不仅自己该交的那部分钱得交,而且原本属于单位缴纳的部分职工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也得自己交。
到底能不能同时缴纳两份社保?
同时缴纳社保无非是两种情况,同时缴纳职工社保和居民社保或者同时缴纳两份职工社保。
像一些农村户籍的人,本身属于新农合和新农保的覆盖对象,又由于一些地区实行新农合、新农保的捆绑参保,导致部分在城市工作的人被动参保两份社保,出现重复参保的情况。
另一个就是前面所提,为了买房而导致同时参保两份社保的情况了,在工作地以企业为单位参加职工社保以及在购房地以个人为单位参加职工社保。
不过,国家对于这些情况都有了相应的政策限制。
2014年,人社部会同财政部出台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时段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
2020年9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表明将有序清理重复参保,原则上不允许重复参保。
这些政策无一不在表明,国家不允许同时缴纳两份社保情况的发生,不管是居民社保还是职工社保,只要同时参加最后都会被有序清理。
虽然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一定的漏洞,部分地区社保仍然没有实现全国实时联网,存在统一参保人同时缴纳两份社保的情形,但是谁也说不准自己同时两地缴纳社保,突然社保就全国实时联网了呢!
所以说,虽然为了买房同时在两地缴纳社保有操作的可能性,但是操作性依旧不大,存在着被随时清理的可能。
写在最后
其实,这种为了买房两地同时缴纳社保的情况并不少见,不过随着国家对社保全国实时联网的逐步推进,这种情况只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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