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7月7日电(记者王恩博)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防范过度办卡等风险,明确长期睡眠信用卡占比超过两成的银行不得新增发卡。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
中新社北京7月7日电 (记者 王恩博)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防范过度办卡等风险,明确长期睡眠信用卡占比超过两成的银行不得新增发卡。
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近年来,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卡业务快速发展,在便利民众支付和日常消费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一时期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理念粗放,服务意识不强,风险管控不到位,存在侵害客户合法权益等行为。
此次《通知》要求严格规范发卡营销行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以发卡量、客户数量、市场占有率或市场排名等作为单一或主要考核指标。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持续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伪冒欺诈办卡、过度办卡等风险。对单一客户设置本机构发卡数量上限。
两部门划下“红线”:连续18个月以上无客户主动交易且当前透支余额、溢缴款为零的长期睡眠信用卡数量占本机构总发卡量的比例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20%,附加政策功能的信用卡除外。超过该比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新增发卡。未来银保监会还将动态调降长期睡眠信用卡比例限制标准,不断督促行业将睡眠卡比例降至更低水平。
《通知》要求银行应当合理设置单一客户的信用卡总授信额度上限,并纳入该客户在本机构的所有授信额度内实施统一管理。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明确信用卡分期业务最低起始金额和最高金额上限。分期业务期限不得超过5年。
《通知》还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依法合规和有效覆盖风险前提下,按市场化原则科学合理确定信用卡息费水平,切实提升服务质效,持续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客户息费负担。(完)
相关文章
本站已关闭游客评论,请登录或者注册后再评论吧~